互联政策
对等互联指引与要求
Cathrix Network(AS62748)奉行开放且免结算的对等互联政策。
指引
我们欢迎满足下列条件、并在互联网交换中心(IXP)或受支持的设施与我们具备共同存在节点(PoP)的网络建立对等互联。
我们当前的 IXP 及设施接入信息请参见 PeeringDB。
- 路由服务器(默认): 在可用的情况下,我们优先通过 IXP 路由服务器建立对等互联。Cathrix 会向路由服务器发布标准路由,并依照我们的路由策略接收符合条件的对等网络路由。
- 直接会话: 若因网络技术、延迟优化或运维必要性而具备合理依据,双方可依申请在共用的 IXP 交换架构上建立直接的双边 BGP 会话。
- 专用网络互联: 物理光纤跳线直连与 PNI 将根据双方的流量规模、带宽容量需求、端口可用性及共同进驻机房之覆盖情况进行评估。欲了解更多信息,请联系我们的网络运营中心(NOC)。
要求
提示
符合以下要求并不保证能够建立对等互联。免结算对等互联不属于 IP 传输服务,不附带任何服务级别协议(SLA);Cathrix 保留在任何时候全权酌情拒绝、暂停或终止任何对等会话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的权利。
技术要求
- 公网 ASN: 对等方必须使用一个公开可路由且可见的自治系统编号(ASN)。
- 最小前缀规模: 对等方必须发布至少一个可公网路由的 IPv4
/24或更短前缀,或一个 IPv6/48或更短前缀。 - IRR 注册: 对等方必须在权威的互联网路由注册表(IRR)中注册所有已宣告的前缀,包括 APNIC、RIPE NCC、ARIN、AFRINIC、LACNIC 及 RADb,并确保相应的路由信息准确且处于最新状态。
- RPKI 验证: 对等方必须为所有已宣告的前缀维护相应的路由起源授权(ROA)。Cathrix 执行 RPKI 路由起源验证(ROV),并拒绝状态为
INVALID的前缀。 - 路由规范: 对等方不得发布 Bogon、私有、保留或其他不可公网路由的前缀,AS_PATH 中亦不得包含私有或保留 ASN。
运营要求
- PeeringDB 记录: 对等方必须维护准确且及时更新的 PeeringDB 记录,包括 NOC 联络详情、前缀上限及机房节点。
- 运维联络: 双方必须维护受监控的 NOC 联系邮箱,并承诺在合理时限内对网络路由事故作出响应。
- 流量路由: 对等方仅能通过对等会话发送目标地址属于 Cathrix 所宣告前缀的流量。严禁配置默认路由(Default Route)、指向静态路由,或试图利用该对等网络获取未授权的 IP 传输,违者将被立即切断 BGP 会话。
最后更新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